事实上,历来朝廷遇到了大案,也确实是三司会审的机制
现在有了一个翰林提出来,而且都察院最高长官左都御史也表示愿意主审,那么从道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李夔龙倒是显得很稳重,他朝天启皇帝行了个礼,道:“陛下,自秦汉以来,三法司会审,便形成了定制,于是历朝历代凡遇钦案,便由主管刑狱机关会同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共同审理
譬如隋朝的时候由刑部、御史台会同大理寺实行三法司会审
唐代则实行“三司推事”制度,遇有呈报朝廷的申冤案,由门下省给事中、中书省中书舍人、御史台御史等小三司审理
若是重大的案件,则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判
到了我大明,哪怕是太祖高皇帝的时候,也都是都察院、刑部、大理寺来决定案情……” 李夔龙引经据典,说了一些前朝的定制之后,又道:“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让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也免得引发巨大的争议
锦衣卫在刑侦方面,确实有其专长,可毕竟还是不熟悉案件的审理,臣忝为左都御史,愿意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