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皇、孤寂及那不时不在的诡异已经令他忘记了曾经、忘记了自己
手中枯黄的纸页还在预示着他还活着
夜寂的墨黑淹没的只剩下身旁那支蚀如枯骨的蜡烛在发出幽幽微明,纸质看起来已经像放了不少年头,连他自己都没想到竟然还能用,手指上的一些鲜红正哗哗的奔腾
若是以前他可不舍得把他那娇嫩的手指毁成这样,可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公元纪34年
“我仍然没改掉我的毛病,不过也是,毕竟我曾也是历史学家啊!” “这里过了多久真的我并不知道,它有着白,有着夜晚,但它似乎并没有时间这个概念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呀?我为何会来到这里?” “算了,总写这些废话,真是没有意思啊!之所以是公元纪34年,是因为这是我写的第34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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