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阳说完后,罗向强调说一下:“我同意沐阳先生的观点,第一个和第二个证据,只是疑点,不足以证明我方侵权; 张三拿刀杀了人,把刀扔了,结果你不小心拿起杀人刀,我能说是你杀了人吗
你肯定不愿意! 原告的第三个举证,罗列的技术,不在igp的技术专利保护范围内,相似点不足以说明是侵权,而是要看有没有核心的区别,专利法是否认可
有些相似点,只要是改进,那么它就可以成为新的专利,就没有侵权的说法
罗列的第一点,外观相似,长宽比例一样,但有很多结构却不相似,比如我公司的机箱,折弯处是3刀,而igp的是4刀;他们的孔是钻出来的,而我们的孔是激光切割,而且是椭圆,位置和功能也不一样,以上这些,都超出igp专利的保护范围...... 比如我买了一把别人的刀,我拿回来改造,虽然它还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