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y, 你好
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时候我正忙着申请大学的事,所以这次回信的间隔时间有些长,抱歉久等
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电话, 说你前段时间生了一场病
不知道严不严重, 希望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已经痊愈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 我就会过去看你
其实我很在意你的体质问题,所以你可以试着写一份与你日常相处的须知手册, 寄给我,让我提前熟悉一下, 规避可能会犯的错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完美的
] 因为这封信的末尾, 乐知时确信,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义者
首先他的字迹非常优美, 从童年时的端正到少年时期的初现风格, 再到如今的成熟书写, 每一个阶段, 乐知时都认认真真地模仿过, 所以他写中文的字迹和宋煜的很像, 但又不完全一样
其次,宋煜的纸张总是没有一丝皱褶,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气味, 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