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通用汽车新供应商导入的正常流程应该是采购部先进行前期考察,从一系列同类厂家中选拔出来QCD最优的厂家,然后在公司内提案
方向上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再邀请质量管理部等人员前往现场做QSB审查等事项
通过之后再推进合同会签、供应商代码申请等相关的一系列工作
不过,这一次,最重要的第一项工作和第二项工作,直接合并在了一起
这种方式,严格来说是有一点违反流程的
当然了,最终人家出报告的时候,于星他会制作一份采购部相关的潜在供应商考察报告,袁志伟再出一份QSB审查报告
只要于星把它的报告时间提前个几个月,一切就都没有问题了
至少在面对魔都汽车集团或者美利坚通用这两个股东安排的审查人员的时候,是完全符合流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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