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记得
乐知时是和一场暴雨一起毫无征兆来到宋煜身边的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是他去开的门
始料未及的雨在夏夜一拥而入,沾湿了他的头发,爸爸怀里包着个孩子,用外套紧紧裹着,进门后蹲下来搂了搂宋煜
宋煜疑惑地伸手掀开了一点衣服,“这是谁?” 散开的外套下露出一双眼睛,玻璃珠似的
“这是弟弟
”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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